北京日报:流量争夺越来越取决于内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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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流量争夺越来越取决于内容价值

近日,阿里巴巴旗下的文化娱乐集团UC公布了转型内容平台以来的首份“成绩单”——入驻量达30万、信息流内容日曝光量逾90亿、订阅号文章日阅读总时长825万小时。有分析指出,“内容”正成为各家互联网巨头的兵家必争之地。

互联网巨头布局内容平台,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前有阿里巴巴收购UC,打造新型媒体平台,大力补贴“拉拢”优质内容生产者;后有百度上线百家号,转身做起内容收割机,不惜重金吸引优质创作者入驻。也许正如马化腾所言,“内容没有发展起来的时候,大家都是以抢夺流量为主。而未来,内容的价值会越来越重要。”进入“互联网发展下半场”的网络平台,正从野蛮生长向精细化运营转变,优质内容正在成为新的杀手锏。

资本的嗅觉最为灵敏。互联网巨头纷纷华丽转身,无疑是看到网络传播平台深耕内容才有出路这一大趋势。迈入“后互联网时代”,随着传播渠道愈发丰富,人们获取信息已非难事。流量即王道、粉丝即利益,依靠猎奇斗艳、自虐审丑等低俗恶俗内容来吸引眼球的路数,已经让大家产生视觉疲劳。相反,很多专注思考又富含能量密度的优质内容,却日益在娱乐狂欢中脱颖而出。这从一个侧面证明,在信息爆炸的当下,网络传播已经到了从拼流量向拼内容转变的节点。有人说,互联网的一个基本定理便是“让所有事物回归它最本质的价值”。在技术的加持下,当内容的“量”不再是一个问题,内容的“质”就会成为网络传播平台的真正着力点。

内容是王道,我们又该如何激发更多优质内容的生产?严格的法治保障不可或缺。当下,新技术既让信息传播变得容易,同时也让违法侵权变得简单。动动手指就能复制粘贴,打开软件便可自动抄袭,再加之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成熟,问责模糊难追,运作不够透明,容易给失范行为提供滋生蔓延的温床。如果法治不能及时填补空白,内容的竞争难免会停留于野蛮粗暴的剽窃与模仿。一旦知识产权得不到应有保护,优质内容的生产者就会越来越少,原创精神也会受到冲击,内容生产就会日渐式微。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善法规为原创内容生产、优质内容竞争提供保障,实在刻不容缓。

乔布斯曾指出:“苹果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只是因为它站到了科技与人文的十字路口来观察这个世界。”这话同样适用于网络传播平台。科技的发展表现为对传播渠道的开拓,人文的积累则是对传播内容的积淀。如何多加质量,少加浮躁,是网络平台发展必须解答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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