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十大热门“金牌”职位分析
NO.6 海关总署-监管、缉私职位/厦门(各地)海关现场监管
入选理由:厦门海关,这是个永恒的神话。在报名期间,它是不可战胜的!霸道的招录比,4000:1不是底线;5000:1不是幻觉,在它身上,一切皆有可能。炮灰是怎样炼成滴?炮灰是这样炼成滴。
海关总署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定关税征管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的征收管理,依法执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三)组织实施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邮物品和其他物品的监管,研究拟定加工贸易、保税区、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及其他保税业务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拟定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五)编制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发布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
(六)统一负责打击走私工作,组织查处走私案件,组织实施海关辑私,负责对走私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工作。
(七)制定海关稽查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海关稽查。
(八)研究拟定口岸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及口岸规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理口岸开放。
(九)垂直管理全国海关,管理全国海关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及署管干部任免。
(十)研究拟定海关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关信息化管理,管理全国海关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
(十一)开展海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NO.7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招录各职位
入选理由:从理论上讲,这是崇高的职位,入选,必须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
(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六)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九)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二)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十三)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四)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十五)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六)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
(十七)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八)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十九)组织指导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十一)组织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二十二)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