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新规今起施行 "黑户"难立足
- 人民网
保存交易信息3年作为维权依据
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2013年,我国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达2204.6亿元。《中国网民旅游休闲生活与出境旅游消费状况调查》显示,高学历、中高收入的中青年人群,已经成为具备旅游习惯的网络消费主体,他们的出游方式趋于网络化、自助化,75%的网民会选择在线网络交易进行旅游消费。
“夜未央”就是这75%中的一分子。作为一名独立摄影师、旅游达人,“夜未央”已自助走过27个国家。大约在2010年,他开始通过网络规划全程,与各式旅游网站打交道成为他旅行的常态。“有时我是独自上路,有时和几个朋友组团出发。”在此过程中,“夜未央”发现了旅游网站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去年,我和几名好友约好同去三亚度假,通过一家旅游网站购买产品,另外几人委托我全权办理。于是,同行的7人都是由我报名。”“夜未央”说,“虽然很方便,节约时间,但是也有隐患。例如,承接的旅行社仅有一个参团人的实名信息,旅游网站仅与我一人签订旅游合同,不能保证每位游客都认可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一旦发生意外或纠纷,我的朋友将很难维权。”
对此,戴斌强调,游客通过网站购买旅游产品,一定要签订合同。一般正规的在线旅游网站在签约方式上也有多种选择:在线签约、传真签约、上门签约或者门市签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条、第十一条,在线签订的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规也对在线旅游企业的信息和数据服务有相应要求。“平台交易双方数据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3年。可查询的交易数据保存时间自交易发生之日起不少于3年。”这样,游客消费过后若产生纠纷,维权就有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