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赴港买正露丸 小心被山寨货迷眼

  • 南方都市报  

山寨药品不等于假货

出现货不对板才犯法

旺角、铜锣湾、尖沙咀等热门购物区山寨药品大量存在,涉及药品种类多样,加上店员采用具争议性的销售手法,令游客防不胜防。为何山寨药品难以禁止?

本月中旬,香港海关展开打击药房涉嫌违法售卖山寨药品的行动,拘捕5人。不过,香港海关特别职务队监督廖炳棠向南都记者表示,售卖外观类似的药品本身并不一定存在问题,这些药品容易引起混淆,但也可能是合法注册的。海关执法的关键在于药房出售这些药品时有没有涉及虚假商品说明,假设消费者向店员清楚表明欲购买正品的牌子及名称,而店员拿出货不对板的山寨药品,并声称就是消费者要的货品,那这些店员就涉嫌触犯《商品说明条例》。

香港新的《商品说明条例》去年7月起实施。根据该条例,任何人在营商过程中作出虚假商品说明,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存在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5年。商品说明可以透过任何形式及任何途径展示,包括口头陈述或书面记录。

“山寨药品不同于假货的概念,属合法注册,只要售卖手法不违反法例就难以禁止。”港九药房总商会理事长刘爱国昨日表示,港九药房总商会不鼓励药房出售山寨药品,但也不能百分之百保证会员不这样做,至于山寨药品的质量问题,注册时会由政府有关部门把关。南都记者留意到,多款山寨版药品在包装上都标有香港中成药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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