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毒生姜”案一审宣判 四名嫌犯被判刑 2014-04-19 14:57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31日对“毒生姜”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周某某等四人犯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一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000至20000元人民币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