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奶粉新规实施 “贴牌”洋婴幼儿奶粉禁入境
昨日记者从中山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对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昨日记者从中山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对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