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中小学须配备心理健康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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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至少参加一次学工学农生产体验劳动;对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还应强化现代海洋观念。教育部(微博)昨天发文,对新形势下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同时要提高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加强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

 

北青报记者昨日从东城、西城、海淀、朝阳、丰台区等教委了解到,目前本市城区每个中小学都基本配备有一名心理教师。东城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东城区中小学共有160余名心理教师,其中每所小学保证一名,有些中学甚至有多名心理教师,这些心理教师全部具有资质。

 

丰台区心理健康中心主任程忠智表示,丰台区从2004年开始就设立了心理教研室,推行心理辅导员制度,目前所有中小学都配备有心理教师,这些心理教师具有的专业资质大多为人保部颁发的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团中央颁发的国家级心理辅导员资格认证以及北京市教委组织的专职心理教师上岗培训资格认证。程忠智表示,心理教师主要负责心理课程的讲授和个别学生的心理咨询。同时,还负责通过心理网站、微博、校园广播、校刊校报、展板进行心理教育宣传,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和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海淀区教科所心理研究中心李秀萍主任介绍,目前海淀区各中小学都已配有心理教师,海淀区对于各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有一个总体要求,首先是将心理课程排进课表,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上课周期,多数中小学目前每周至少都有一节心理课;其次是没有条件排课的学校,要通过心理社团、心理周等多样的形式,开展心理教育活动。其中,人大附中目前已配有八名专职心理教师,多毕业于北大、北师大心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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